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来源:作者:大兴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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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5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有序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依法审理各类民事案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民事案件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做好民事审判工作,事关经济行稳致远,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人民美好生活,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法制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司法为民,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

  要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履行民事审判职责,恪守司法中立原则,妥善平衡各种利益,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强化审执兼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要主动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对民事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把“法治环境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之中。要在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上下功夫,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为人民群众和企业诉讼、咨询等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规范流畅、优质温馨的司法服务,进一步创新并落实便民、利民、惠民各项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方便群众诉讼。

  二、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纠纷多元调解机制

  要注重专业审判团队的梯队培养,提高法官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调处化解纠纷的能力,要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在当事人充分协商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理性化解矛盾纠纷,杜绝违法调解、强行调解、久调不决等不良现象。要统筹配备法官员额,优化人民陪审员、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等审判团队配置,加强配套信息化系统建设,切实解决基层法院案多人少问题。要提高信息化建设成果在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运用水平,通过信息化建设破解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难题,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强与金融、房产、交通、社保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对“老赖”的约束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捍卫法律尊严。

  三、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民事审判质效

  要进一步完善基层审判组织与各类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机制,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推动高效、低成本化解民商事纠纷。要健全审判质量保障机制,在确保公正的同时提高效率,探索更加合理实用的繁简分流机制,科学配置司法资源,建立争议焦点指引制度,推动落实“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运用信息化平台、专家评审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降低同案不同判、瑕疵案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可执行性,及时做好判后释明工作,减少当事人的对抗心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

  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等建设。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加大对民事审判法官的培训力度,掀起学习、宣传和研究《民法典》的热潮,将民法典的宣传工作贯穿到民事审判的各环节;适时组织开展疑难案件会商、法律理论探讨、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提高民事审判法官证据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调解技能、文书起草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坚持将廉洁司法摆在突出位置,着力健全“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防范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公正的司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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