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爱庆辞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1年7月27日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爱庆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爱庆辞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28日来源:作者:大兴区人大
北京市大兴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爱庆辞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1年7月27日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爱庆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李爱庆辞去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