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便民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9日来源:作者: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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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便民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1年5月20日在大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院长  马来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区法院2009年以来开展司法便民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高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以创新审判工作管理为基础,以构建基层多元纠纷化解网络为保障,以加强司法公开、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为载体,着力完善司法便民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回应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

    一、健全制度,完善功能,推进便民机制建设

    把开展便民服务作为体现法院人民性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切实保证广大群众有案即立,有诉必应,遇难有助。

    (一)强化管理机制,确保司法便民工作整体推进

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成立了司法便民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各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业务庭负责人任成员,形成了一把手总揽全局、主管副院长直接负责、各业务庭具体施行的司法便民层级管理机制。先后出台了《诉讼引导工作细则》、《案件移转工作细则》、《案件查询工作细则》、《诉讼材料收转工作细则》等一批规章制度,对诉讼引导和接待、案件移转、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材料收转等涉及诉讼服务的工作程序、运行时限、责任主体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加强考核、定期通报,保证了司法便民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合司法资源,实行“大立案”

    2010年9月前,我院各人民法庭管辖案件的当事人只能在法庭每周固定立案日到相关法庭立案,当事人对在人民法庭立案不便的问题反映强烈。为此,我院积极推行立案方式转型,将各人民法庭的立案权限收归立案庭,由立案庭统一行使立案权。除院机关立案大厅可随时立案外,立案庭还在每周固定日期派专人在各法庭巡回立案。“大立案”的实行确保了相关当事人可自主选择时间和地点立案,方便了当事人及时实现诉权。

    (三)推行制式服务,辅助群众提升诉讼能力

    立案庭在当事人前来立案时即向其提供《诉讼风险告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确保当事人能够结合案件及时准确举证;红星法庭就道路交通事故、买卖合同、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及相邻关系等易发多发的五类纠纷分别制作立案指导书,帮助当事人做好立案准备;庞各庄法庭制作“便民联系卡”,公开法庭管辖范围、立案时间安排、法官联系电话、法庭及缴费银行网点路线图等信息,畅通当事人与法官的联系渠道;安定法庭推行《温情服务公约》,法庭工作人员在服务标准、职业道德、司法礼仪和诉讼指导四方面作出承诺,为辖区当事人营造温馨的诉讼环境。

    二、增强工作主动性,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完善农村、社区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及时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化解在诉前,减少因诉讼程序复杂冗长为当事人带来的诉累。

    (一)发挥人民法庭主阵地作用,构建四元一体多元纠纷化解网络

    两年多来,我院六个人民法庭合计办结案件17514件,占全院民商事办结案件数量的67.80%,其中82.38%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使各类纠纷得到及时解决。积极创建“庭、所、会、办”四元一体多元纠纷化解网络,人民法庭联合基层司法所,依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合辖区综治办,联动开展指导民调和矛盾化解工作,有效提高了纠纷的即时化解率。如红星法庭与辖区司法所和民调组织联动配合,仅用8小时就调解解决了82名送奶农民讨要34万元牛奶款的案件,将一起群体性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二)加大协调力度,完善类型化纠纷社会联动化解机制

    2010年8月,我院成立了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该庭充分发挥专业审判职能,与区人保局、区总工会、区信访办、区司法局等四部门建立了“五方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实现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的信息共享、标准统一、特邀陪审和联动调解,快速调解了一批劳动争议及工伤案件。今年第一季度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与去年第四季度相比增长17.45%,联动化解成效显著。

    (三)前移工作关口,大力推进诉前调解工作

    设立专职诉前调解法官,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民商事案件,由诉前调解法官先做双方的矛盾化解工作。同时,通过强化诉前保全力度,防止当事人转移、转让或隐匿财产,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诉前调解,做到了纠纷化解的及时与彻底,减少了进入实体审判的案件数量,提高了司法资源的利用效率。自2010年9月正式实施至今,我院诉前共化解纠纷120余起,其中50%以上的案件实现了当日立案当日结案。

    三、坚持以人为本,丰富便民利民举措,满足群众需求

    推出便民利民惠民的新举措,切实解决群众在诉讼中的实际困难。

    (一)完善导诉接访制度,实现接待规范化

    在立案大厅设立专职导诉员,为来院进行诉讼活动的当事人提供服务,具体包括诉讼引导、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收转、12368热线接听及诉讼疑问解答等内容。实行院、庭长接访接待制度,每天一名庭长、每周一名院长轮流接待来访群众;针对执行信访较多的问题,每周三和周五安排两次执行案件接访,确保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得以及时解决。两年多来,我院共接待引导当事人24700余人次,帮助当事人查询信息3100余人次,接听12368服务热线29500余人次,代收诉讼材料1300余份,院、庭长累计接待人数达3300余人次。

    (二)加强窗口建设,提供优质诉讼服务

    完善立案窗口建设,使立案大厅成为集立案、接访、咨询、查询诉讼流程、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用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柜台式”诉讼服务窗口。落实窗口法官首问负责制,保证立案咨询、诉前登记、材料交接、诉费缴纳、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和立审移转各项程序的快速衔接。在立案大厅设置诉讼指导展板,告知当事人相关诉讼程序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改善立案接待环境,在立案窗口及当事人休息处配备桌椅、签字笔、饮水机等设施。

    (三)创新立审方式,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对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伤病患者等群体开展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邮寄立案等诉讼服务;针对外出务工人员、教师等当事人对时间有特殊要求、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出庭的情况,推行“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午间法庭”;对当事人因身体、交通或农忙等原因不便应诉的案件,做到巡回审判、就地调解,有效解决了群众参加庭审和应诉不便的问题。

    (四)关爱弱势群体,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建立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诉讼绿色通道,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特殊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交等举措,两年来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20.11万元;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共对涉及69件案件的特困群体申请执行人实行了救助,支付救助资金260余万元,切实解决了一批经济困难当事人的生活问题。

    四、推行阳光司法,畅通沟通渠道,赢得群众理解   

    不断探索司法公开新渠道,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确保当事人能够更加便捷、全面地掌握诉讼信息。

    (一)坚持常态工作公开,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设置电子滚动屏,提前三天公告开庭信息。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实现商事裁判文书的全面公开。推行档案查询预约制度,为当事人免费复印档案材料。积极开展“法院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进法院、进法庭,通过检查工作、旁听案件、观摩调解和现场普法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今年4月15日,我院邀请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干部和企业代表近30人走进法院,六个人民法庭也同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开放,20余名法官参加了咨询和互动交流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

    (二)开通法院国际互联网站,方便群众获取诉讼信息

    2009年12月31日,我院国际互联网站正式开通。网站共设置法院概况、新闻中心、裁判文书、诉讼指导、法律法规、开庭公告等11个一级栏目和22个子栏目。网站首页详细列明了法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的案件管辖范围、立案时间、交通路线图等内容,介绍了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流程,同时提供起诉书、执行申请书、授权委托书等诉讼格式文本的下载,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从互联网获取详细的诉讼信息。

    (三)首推网络视频直播,网上法庭进入千家万户

    在保证群众到庭审现场旁听案件的同时,我院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扩大受众范围,普及法律知识。2009年5月5日,我院在北京法院系统首次对案件庭审实行网络视频直播,群众通过网络视频即可全程观看审案过程,网友纷纷评价“庭审过程很规范”、“观看庭审非常方便”。我院又先后实现了北京法院系统首次执行听证会网络图文直播和首次行政案件网络视频直播。两年多来,我院已对164件典型案件进行了网络庭审直播,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四)送法下基层,主动为群众提供服务

    2010年9月,我院正式启动“领导带队、送法下乡、服务基层”活动,5名党组成员分别率队到西红门镇、瀛海镇、亦庄镇、采育镇、安定镇等5个镇开展走访调研,与镇领导、基层干部、重点企业、村民代表深入交流。建立“法官进社区”常态法律服务机制,开展“文明司法·与您同行”主题社区普法系列活动,通过普法座谈会、现场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服务社区百姓。采取街头普法、展板释法、法制讲座等形式对农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两年多来,我院深入农村和社区普法54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会60余次,参与群众1千余人。

    2009年以来,我院立足辖区实际,切实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当事人对诉讼服务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在2010年开展的当事人满意度调查中,有88%的受访者对我院便民诉讼工作表示满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制约着司法便民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是司法为民意识须进一步提升。部分干警仍存在群众观念不强、群众感情不深的思想痼疾,在工作态度和服务水平上不能满足群众的诉讼需求;二是人员编制需进一步补充。目前案多人少矛盾仍十分突出,限制了法官投入到司法便民工作中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如导诉、巡回审判等相关配套服务的人力投入不足也影响了司法便民的效果;三是诉讼服务的硬件配套设施须进一步完善。目前我院立案大厅场地狭小,立案窗口较少,黄村法庭尚无独立办公场所,红星法庭办公楼老旧,办公场所已不能满足司法便民工作的开展需要;四是司法便民工作机制缺乏专项资金支持。目前尚未设立专项司法救助资金,很难大量解决困难当事人的实际问题。

    在今后一个时期,我院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将司法便民作为全院的三大工作主线之一,加强教育,完善机制,丰富举措,努力将司法便民工作推向新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提升队伍素质、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三个提升”作为出发点,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完善便民考核机制,真正让群众在大兴法院打一个方便、快捷、受尊重的官司。

    二是成立诉讼服务中心。由诉讼服务中心专职负责诉讼接待,进一步完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法律咨询、信息查询、救助服务、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档案查阅等职能,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各项制度,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更加方便当事人诉讼。

    三是加强便民基础设施建设。我院新建审判执行楼已经封顶,四个人民法庭也即将开始改扩建工程,便民服务的硬件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同时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完善互联网站功能,尝试法官在线答疑、网上预约立案等服务方式,引入呼叫中心等科技服务媒介,保证当事人能在最短时间内便捷地了解案件信息,并联络到承办法官。

    四是推行结案后回访制度。对离婚、继承、相邻关系、析产纠纷等案件,结案后及时回访,跟踪调查裁判和执行后的群众情况反映,及时掌握社会和广大群众对诉讼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及时满足群众需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就司法便民工作听取汇报,既是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们的提醒和鞭策。我院决不辜负区人大常委会的殷切关怀和正确指导,一定要进一步增强为民司法意识,拓展便民领域,创新便民举措,提高便民能力,丰富便民手段,为宜居宜业和谐新大兴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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