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2日来源:作者: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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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1年8月29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区社会办主任   张德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就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建设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精神,近三年来,区政府紧紧围绕两区行政资源整合、城南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搬迁力度,推进城市化进程。截至目前,已有近10万农民搬迁。为切实保障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区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建立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的意见》,率先提出了“安置就业有岗位、经营增收有资产、稳定生活有保障、服务管理有组织”的“四有”工作思路,探索建立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现将整体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7月底,全区共9个涉及搬迁的镇,123个搬迁村,涉及38095户,97589人。劳动力64027人,有就业意愿的52616人,实现就业39527人,就业率75.1%;其中,“4050”人员18227人,有就业意愿的15039人,实现就业11326人,就业率75.3%;59个搬迁村完成产权制度改革;新农合参合率10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4%;共有村级党总支3个,党支部129个,村委会102个,经联社128个;整体回迁的村33个,部分人员回迁的村20个,回迁1.5万户,4.1万人;回迁社区成立社区党总支4个,社区党支部7个,临时党支部2个,社区筹备组11个。

二、保障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机构,创建系统,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了大兴区推进“四有”工作领导小组,以区委书记、区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开发区总公司经理为组长,区委副书记和相关区级领导为常务副组长。2010年11月22日,大兴区四有工作办公室作为区推进“四有”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正式成立并开展工作,区社会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协调、资产经营处置、就业保障等三个工作组。各镇也相应成立镇级“四有”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搬迁村农民提供服务与保障。

2、建立信息系统。建立了大兴区搬迁村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动态掌握搬迁村人员、家庭、就业、参保、转非等方面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健全工作制度。年初明确了全区“四有”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建立了区对镇、镇对村的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工作督导、绩效考核、工作例会、学习调研、层级培训、部门联动等项工作机制,落实“周走访、月分析、季通报、半年总结、年度考核”等项工作制度。

4、确定工作试点。结合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建设工作的重点难点,确定瀛海镇为综合试点镇;黄村镇为零星地块征地转非安置、建立搬迁村农民富余回迁房委托代管机制的试点镇;采育、庞各庄、榆垡等3个镇为农地流转试点镇;亦庄镇为社区股份制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试点镇;西红门和旧宫两个镇为绿隔占地争取市级产业建设用地政策试点镇;北臧村镇为搬迁村创业就业试点镇。

5、强化对外宣传。通过首都之窗政风行风热线、大兴报、大兴电视台、四有工作简报等平台,对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

(二)强化政策,搭建平台,确保安置就业有岗位

1、强化政策支撑。区级出台了《大兴区关于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对稳定就业人员,每人每月给予100-300元的三年期就业奖励;黄村、西红门、旧宫、庞各庄、榆垡等5个镇出台了劳动力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创业奖励等政策,其他各镇正在抓紧研究适合本镇劳动力就业奖励政策;对自主创业人员出台了贷款贴息奖励政策,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积极开发YBC青年创业项目,为搬迁村青年提供创业平台,已扶持青年创业项目41个,发放启动资金125万元,直接和间接带动就业1700余人。通过以上措施,实现了培训有补贴,就业有奖励,创业有政策。

2、完善融合机制。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新区劳动力就业融合工作机制》,与亦庄开发区深度融合,促进城乡劳动力到亦庄开发区就业;积极开展“两走进、三下乡”活动,即开发区企业带着就业岗位走进镇村、涉及搬迁的镇带着镇域内劳动力走进开发区企业,两区人力社保部门将就业岗位、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送到镇村(社区),实现就业服务零距离;增加了大兴区到亦庄开发区的公交线路,瀛海、榆垡两个镇开通了就业直通车。开发区共组织专场招聘会30余场,5000余人次参加,提供岗位8000余个,安置就业6000余人,其中,搬迁村劳动力到开发区就业4000余人。

3、搭建就业平台。建立了大兴区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培训符合岗位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力,为提高搬迁村农民职业技能搭建平台;镇级全部成立了就业服务组织,开设了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企业用工需求等信息,为搬迁村农民提供就业服务;定期组织招聘会,9个涉及搬迁的镇共组织专场招聘会近300场,提供岗位2万余个,3万余人次参加,60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

通过采取本地企业“腾”岗位、公益性组织“买”岗位、开发区企业“要”岗位、自主创业“带”岗位、区外企业“找”岗位、灵活就业“创”岗位、一产就业“留”岗位等7种模式,为搬迁村农民共开发岗位31700个,其中,本地企业“腾”岗位15000个,购买公益性岗位1000个,开发区企业提供岗位8000个,自主创业开发岗位2000个,区外企业“找”岗位2500个,灵活就业创造岗位2200个,一产提供就业岗位1000个。新增就业12200人,其中,本地企业安置2700人,开发区企业安置4000人,灵活就业1500人,公益性组织安置1000人,一产就业1000人,自主创业、区外企业、家庭就业等形式安置2000人。截至7月底,全区搬迁村劳动力就业率75.1%,比去年年底提高20个百分点,“4050”人员就业率75.3%,比去年年底提高22个百分点。

(三)推进改革,拓宽渠道,确保经营增收有资产

1、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步伐。在完成59个搬迁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启动了剩余64个村的集体资产处置及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目前,52个村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及清产核资工作,12个村进行到股份设置和股份量化阶段,预计10月底前基本完成搬迁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拓宽经营方式确保集体资产有收益。积极推进集中理财、留地安置、购买底商、产业经营、联村入股、管理挖潜等集体资产经营模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截至7月底,集体经济组织获得资产经营收入共计2.2亿元。一是集中理财模式。集中搬迁村集体资金,采取委托银行监管的形式,借贷给区内重点企业,增加集体收入。瀛海、亦庄、黄村、西红门、旧宫、北臧村、庞各庄等镇用于集中理财资金共计74亿元。二是留地安置模式。在货币补偿之外,为搬迁村预留部分集体建设用地或商业设施,增加搬迁村农民资产性收益。西红门镇八村在新媒体产业基地建设用地中留出60亩地用于村集体产业发展;黄村镇新城北区6个被征地村获得3.2万平米商业设施收益补偿;瀛海镇为搬迁村农民提供人均10平米商业设施收益权;旧宫镇为搬迁村农民提供人均15平米商业设施收益权。三是购买底商模式。利用集体资金购买底商,使资金变资产,实现集体资金保值增值。西红门镇组织11个搬迁村投资2.5亿元,以每平米1.5万元购买底商1万多平米,为村集体年增加收益2040万元;黄村镇北程庄、四街等两个搬迁村,在大兴新城商业中心分别购置了4700平米和3600平米的商业设施,年收益纳入村集体股民收益分配。四是产业经营模式。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产业设施,拓宽集体经营渠道,发展二三产业,增加集体收益。西红门镇利用绿隔政策进行产业建设,在兴华公园东侧和星光生态文化休闲公园内,建设产业设施共计6.6万平米,项目建成后每年可获收益2500万元。五是联村入股模式。集中搬迁村集体资金,采取股份制形式,参与产业开发与建设,增加集体收益。黄村镇18个村联合出资2380万元,按照股份制的形式,参与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内标准化厂房建设,年经营收益近500万元。六是管理挖潜模式。通过清理五小企业,调整合同提高租金,完善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增加集体收入。2010年,9个涉及搬迁的镇通过调整合同提高租金,增加集体收入500万元,通过招投标方式增加集体收入286万元。

3、开辟多种渠道确保家庭资产能收益。一是以黄村镇为试点,建立了搬迁村农民富余回迁房委托代管机制,保障搬迁村农民获得稳定的房租收益;现已出租房屋144套,其中一居室2000元/月,两居室2500元/月,三居室3000元/月;目前,正在枣园尚城北区进行富余回迁房登记工作,现已登记房屋200余套;此模式下一步将在全区推广。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5名专业理财师,为搬迁村农民提供家庭理财一对一指导服务,现已编辑完成理财知识培训教材。

4、推进农地流转试点示范引导工作。积极在采育、榆垡、庞各庄等3个镇开展农地流转试点工作。采育镇计划参照征地补偿标准,对13个搬迁村区外1.3万亩农地进行整体收储,镇级成立农业经营管理公司,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重点打造以葡萄产业和设施农业为主导的都市型现代农业,积极发展“一产+二产”和“一产+三产”产业模式,增加土地收益,安置农民就业。榆垡镇计划于9月底将区外7550亩农地进行统一流转,镇级成立农业经营管理公司,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的管理模式,使搬迁村农民就近就业。庞各庄镇按照统一经营的模式,正在研究制定农地流转工作方案。

(四)确定试点,创新机制,确保稳定生活有保障

1、全面落实保障政策。截至目前,已实现整建制转非的劳动力社会保险参保率99.9%;未实现整建制转非的劳动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4%;搬迁村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搬迁后,基本消除了低保救助、教育救助等群体,其他救助群体均实现应保尽保。

2、推进征地转非安置工作。123个搬迁村中,46个村、3.3万人已完成整建制转非;尚有77个村、4.6万人需整建制转非,截至目前已批复转非指标12580个;全区涉及零星地块征地转非的11个镇,87个村,15252个转非指标,目前尚未转非安置。为整体推进全区零星地块转非安置工作,研究制定了《大兴区关于零星地块征地转非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

瀛海镇自2010年4月开始至整建制转非安置前,对镇域内19个搬迁村中农业户口人员给予生活补助。给予3-16岁人员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贴和200元交通补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劳动力生活补贴,2011年为每人每月812元;参照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给予超转人员每人每月900元生活补贴。

3、有序推进回迁安置工作。截至目前,已建成回迁房项目11个,涉及黄村、亦庄、瀛海、北臧村等4个镇,共计15188套房屋;正在建设的回迁房项目11个,涉及黄村、西红门、亦庄、旧宫、瀛海、北臧村、庞各庄、采育等8个镇,共计52039套房屋,预计2013年6月底前建成;计划建设的回迁房项目6个,涉及黄村、旧宫、榆垡等3个镇,共计21173套房屋,预计年底前开工。

上半年,瀛海镇三槐堂村230户、591人,黄村镇四街、五街、小营等3个村部分村民涉及812户、2274人,均顺利完成回迁。预计到2012年底,整体回迁93个村,部分回迁13个村,回迁人数达8万人,到2014年底全部实现回迁。

(五)完善体系,创新模式,确保服务管理有组织

1、明确组织设置。研究出台了《关于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加强搬迁村党建工作的意见》,明确搬迁各时期组织设置形式及职责。回迁社区成立临时党支部2个;成立社区筹备组11个,其中,黄村镇6个,亦庄镇5个。

2、创新工作模式。建立了网络化联系党员、群众的工作模式,及“三站、两室、一热线、一平台”的服务模式(即建立群众综合服务站、就业指导服务站、党员活动服务站;建立群众需求工作室、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室;设立群众需求服务热线;搭建手机短信平台)。坚持每周联系村民,每月开展活动,定期开设百姓大讲堂,实现了联系群众网络化、走访慰问常态化、组织活动多样化、教育培训制度化。

瀛海镇25个搬迁村分别在搬迁村民租住地设立了全程办事代理点;启动了精神家园建设,保留挖掘民俗文化,修缮镇志村史,建立网络虚拟家园;到搬迁村民租住地开展慰问演出活动。黄村镇在回迁社区建立了2+1+N党组织联系群众模式,即党小组长兼任楼长,一人二职,负责联系楼门长,由楼门长负责联系多(N)户本楼门群众,做到无缝连接。旧宫镇创建“双台账双网络”联系党员、群众工作模式。榆垡镇成立了青年服务队服务搬迁村民。北臧村镇建立了搬迁村与未搬迁村手拉手共建机制。亦庄镇建立了村民议事会制度。

三、存在问题

(一)“4050”人员安置就业难度较大

截至7月底,全区搬迁村“4050”人员就业率75.3%,距年底达到100%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4050”人员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职业技能缺乏,达不到岗位的需求标准,岗位薪酬标准普遍低于劳动力心理预期,需积极引导,进一步加大托底安置力度。

(二)征地转非安置工作推进较难

目前,全区6万余人需实现征地转非安置。由于资金缺口较大,转非安置工作推进较难。造成资金缺口的主要原因:第一,搬迁村土地未被全部征收,征地补偿款不足以支付转非安置费用。如亦庄镇部分土地属于南海子公园占地,暂时不能被征收;旧宫镇部分土地属于绿隔地区,不能被征收;采育、榆垡两个镇搬迁村剩余农地较多。第二,被征地村人多地少,如瀛海镇部分村土地少,需要整建制转非人员多,征地补偿款不足以支付转非安置费用。第三,转非安置成本逐年增加,年递增比例为15%-20%。第四,部分零星地块被征地村,已将征地补偿款用于被征地户合同存续期补偿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分红等。据测算,计划整建制转非的亦庄、旧宫、瀛海、采育、榆垡等5个镇资金缺口共计38.9亿元;部分零星地块被征地村转非安置资金缺口共计20亿元。

(三)农地流转步伐需加快

搬迁村农民实现搬迁上楼,生活方式发生变化,一家一户耕作的生产方式也相应发生变化,农地流转成为必然。目前,部分涉及搬迁的镇共有3.6万亩农地,其中,榆垡镇7550亩,采育镇1.3万亩,庞各庄镇7654亩,瀛海镇8031亩。制约农地流转的原因:一是搬迁村农民对流转费期望值过高,无法与接转方达成流转意向;二是期待今后占地可获得地上物补偿或青苗补偿,不愿流转土地;三是缺乏区镇两级政府的政策支持。

(四)回迁房建设相关问题需关注

搬迁过渡期,村民居住分散,普遍关注是否能按时回迁、回迁房建设质量及配套公建是否齐全等。目前,个别回迁房建设项目存在工期延后、配套公建建设滞后等问题,延迟村民回迁进度,增加租房成本,村民子女入托、入学、就医等存在不便。

(五)村居对接程序需明确

回迁社区普遍面临原村级党组织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村经联社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组织形式转变、村干部安置方向以及镇与街道办事处对接条件和程序问题,需要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指导组织建设及对接工作。

(六)搬迁村农民教育引导工作需统筹

目前,搬迁村农民教育引导工作存在资源不够集中、内容形式不够丰富、保障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各相关部门围绕自身业务,对搬迁村农民进行教育引导,无法形成合力,培训方式多以讲座、授课为主,形式单一,搬迁村农民参与热情不高,培训缺乏综合性、系统性。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4050”人员安置就业力度

一是鼓励区内企业腾退适合的就业岗位;二是区镇两级政府加大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三是引导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发挥就业服务组织作用,确保托底安置。

(二)加快推进转非安置工作

一是积极争取市级政策支持。二是镇、村结合实际,探索破解资金缺口问题,加快转非安置工作步伐。三是对计划整建制转非安置无资金缺口村,制定工作进度表。四是认真落实《大兴区关于零星地块征地转非安置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部门联动、民主决议、充分赋权、个人自愿、抓阄产生”的原则,启动零星地块征地转非安置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在全区推广;对无资金缺口的零星地块被征地村,年底前完成转非安置工作;对2011年1月1日后新增的零星地块被征地村,严格执行市政府148号令的规定,实现应转尽转。

(三)加快推进农地流转工作

一是尽快出台《关于促进搬迁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促进农地流转;二是强化政策集成,引导搬迁村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三是启动采育、榆垡、庞各庄等3个镇农地流转试点,力争年内有所突破。通过有序流转、规模经营,优化农业生产生活环境,提升农业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水平。

(四)全程监督回迁房及配套公建建设

一是严格按照《大兴区政策性住房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回迁房建设质量的监管,确保按时保质回迁;二是研究制定回迁社区配套公建监管机制和制约机制,对回迁房项目逐一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执行《北京市大兴区居民小区综合验收办法》,确保配套公建设施及市政道路建设与回迁房同步交付使用。

(五)探索建立村居对接程序

一是研究制定村级党组织向社区党组织、村委会向社区居委会、村经联社向股份经济合作社过渡、村干部安置方向以及镇与街道办事处对接的工作方案;二是回迁社区要及时成立临时党组织和社区筹备组,完善组织架构;三是属地街道办事处要提前介入回迁社区工作,并与相关镇做到及时有序对接,实现村级组织向社区组织的平稳过渡。

(六)统筹搬迁村农民教育引导工作

统筹全区教育培训资源,研究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整合力量,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完善机制,通过教育引导,促进搬迁村农民尽快适应新角色,实现向新区新市民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全区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固化“四有”工作模式,编印《大兴区保障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四有”工作机制手册》和《新市民文明手册》,不断深化搬迁村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建设,为建设宜居宜业和谐新区奠定坚实基础!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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