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6年5月25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刘振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大兴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住房保障是重要的民生民心工程,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采取综合措施,以高标准积极贯彻落实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工作部署,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基本住房有保障、中端需求有支持、高端市场有调控”的住房供应总体思路,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工作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习总书记视察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建立完善符合大兴区实际的基本住房制度,构建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重点推进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坚持“以租为主”的基本住房保障方式,逐步放宽公租房申请条件,进一步加大市场补贴力度,稳步推进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保障民生、服务大兴、促进经济发展,助推宜居宜业和谐新大兴建设。
二、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情况
(一)总体建设情况。截至2016年4月底,大兴区已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48个、 60938套,其中廉租住房项目3个、1319套,经适房项目6个、11684套,限价房项目19个、22522套,公租房项目20个、20038套,自住型商品房项目8个、5375套。
(二)审核分配情况。截至2016年4月底,我区保障性住房取得市级备案家庭共16408户,其中,廉租住100户,公租房1739户,经适房3623户,限价房10946户。自2009年第一次公开摇号配售以来,已进行保障性住房公开摇号活动十四次,累计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15069户,其中,廉租住房91户,公租房899户,经适房3515户,限价房10564户。
(三)租金补贴发放情况。廉租房租金补贴:当前,我区享受廉租补贴家庭还有14户,2016年发放租金补贴1.7万元;近年累计发放家庭111户,累计发放租金补贴129.82万元。公租房租金补贴:我区于2016年2月开始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截止4月底累计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家庭173户,发放租金补贴总金额507316.2元。
(四)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加快政策性住房建设进度,建成公租房2000套、限价房3000套,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明细表如下图:(单位:套)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房屋类型 | 套数 | 分配情况 | 入住情况 |
1 | 亦庄新城X1-1A组团B03R1-1地块 | 北京保利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租房 | 701 | 未分配 | 未入住 |
2 | 亦庄新城X1-1A组团B03R1-2地块 | 北京保利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租房 | 1477 | 未分配 | 未入住 |
3 | 孙村组团居住区B-17地块 | 北京尚居置业有限公司 | 限价房 | 610 | 已分配 | 已入住 |
4 | 孙村组团居住区B-19、B-20地块 | 北京创瑞祥安置业有限公司 | 限价房 | 304 | 已分配 | 未入住 |
5 | 亦庄新城Ⅱ-1街区B02R1等地块 | 北京融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限价房 | 1369 | 已分配 | 未入住 |
6 | 亦庄新城Ⅱ-1街区B01R1-1等地块 | 北京融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限价房 | 1238 | 已分配 | 未入住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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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99 | 3521 | 610 |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四项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协调职能,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每年均超额完成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给我区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
二是队伍保障。通过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区、街道(镇)两级住房保障队伍人员基本稳定,工作环节衔接更加顺畅。
三是政策保障。相继出台区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三房”管理办法、定向安置房建设和管理实施意见、定向安置房装修标准和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10多个相关文件,并计划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和人才公租房管理办法,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四是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保障。牢牢把握资格审核、项目建设与招投标、房源分配等关键环节,多渠道查找风险点,全力打造住房保障工作“阳光工程”。
(二)科学合理安排,确保完成任务。
一是早谋划,抓落实。为确保我区保障性住房能按照市住保办要求的时间节点开工和完成工程量,我区坚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注重抓好保障房项目的落实。在用地选址上,区住建委年初就与国土、规划等部门对今年保障房建设用地进行分析研究,紧密结合区国土分局的供地计划,依据各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实施进度,在交通便利、市政配套齐全的地段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
二是重协调,促进度。为确保在建保障房项目及时竣工交付使用,区住建委注重在沟通协调上下功夫,加强与上级之间、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有力促进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以赴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全区形成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是严管理,保质量。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不低于普通商品房质量,区住建委专门成立了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督小组,严格按照大兴区政策性住房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保障房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主要措施为:增加监督检查次数,启动保障房工地全面巡查;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从严处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工程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几何尺寸偏差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整改至合格;开展预验收程序,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组织业主代表对房屋工程质量进行预验收,听取业主代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重投入,提标准。严格做到“四个确保”:确保我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在质量、配套、风格、绿化等四个方面不能低于同区域普通商品房标准。配套设施建设除按要求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站等外,还配备了一些健身器材和露天活动场所等。小区绿化不仅按要求比例见绿,还要求主要绿化景观上档次,有品位。
五是保配套,同交付。根据关于增强保障性住房的宜居性,保证配套公建与住宅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相关要求,开展配套公建同步建设检查;组织小区综合验收,在小区组织入住前,区住建委、区社工委、区“四有办”、区市政市容委、区教委、区商委等相关部门对保障房小区的规划、设计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公建、绿化建设情况等进行综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组织保障房入住,确保入住后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三)多渠道筹集房源。
一是严格执行配建要求。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12〕2号)、《关于研究加强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有关问题的意见》(〔2012〕90494号签报)等文件规定,结合土地入市的要求,规划用地中涉及住宅类项目配建不低于30%的保障性住房比例。
二是鼓励企业利用自用国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配租配售管理工作的意见》(京建文【2012】68号)有关规定,我区鼓励社会单位利用自用国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保障房建设的政策障碍,为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投资、运营和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剩余定向安置房源管理工作。定向安置住房剩余房源统一调配、管理后,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用于本项目的拆迁扫尾,二用于调剂市、区重大公益性项目拆迁安置、旧城人口疏解和棚户区改造或土地储备征收集体土地时农村居民点搬迁安置等项目使用,三纳入全区保障性住房供应管理体系。定向安置房剩余房源纳入全区保障性住房供应管理体系后,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我区出租型或出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拟定使用计划,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已完成情况
今年我区建成5000套政策性住房的任务已超额完成,共计完成5699套,其中公租房项目2个、2178套,限价房项目4个、3521套。具体如下:
公租房:2000套公租房任务指标已落实到亦庄新城X1-1A组团B03R1-1地块(701套)、亦庄新城X1-1A组团B03R1-2地块(1477套)等2个项目,共计2178套,目前上述项目已竣工并已摇号,计划7月份组织选房入住。
限价房:3000套限价房任务指标已落实到亦庄新城Ⅱ-1街区B02R1等地块项目(1369套)、亦庄新城Ⅱ-1街区B01R1-1等地块项目(1238套)、孙村组团居住区B-19、B-2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304套)、孙村组团居住区B-17地块限价房项目(610套)等4个项目,共计3521套,目前上述4个项目均已竣工并完成分配工作。其中孙村组团居住区B-17地块限价房项目已交付使用,孙村组团居住区B-19、B-20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可在6月前交付使用,亦庄新城Ⅱ-1街区B02R1等地块项目、亦庄新城Ⅱ-1街区B01R1-1等地块项目可在12月底前交付使用。
五、保障性住房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尚不到位。按照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登记体制机制的通知》(京编办发[2012]22号)精神,区住建委已按照要求设立了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但大部分街道(乡镇)、居委会、物业基层一线单位缺少健全而专门的保障性住房后期运营和管理实施机构,尚无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和监管执行机构,保障房后期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对保障房后期管理相关政策不了解、对保障家庭违规行为无执法权,不能满足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需要。
(二)发现违规行为难度大。目前,全市保障家庭动态监管动作的工作方式分为三种,分别是信息比对、巡查检查、社会监督。由于工作方式的局限性和出租(转借)、置闲、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等一些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发现违规行为难度较大。
(三)处理违规行为难度大。申请保障家庭取得住房后出现出租(转借)、置闲、私拆乱建等违规行为问题后,街道(乡镇)、居委会、物业在处理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由于涉及面广、维稳形势严峻、行政执法职能不清等原因,形成不了联合管理长效制度。大部分违规家庭对政策了解不够全面,在处理时出现情绪激动、言辞激烈的情况,处理违规行为难度较大。
六、下一步工作目标
(一)建立保障房可持续发展机制。
提前谋划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工作方案和专项规划,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经济发展、产业布局、城市交通、人口规模等相关规划的配套衔接。建立与“十三五”规划相适应的、稳定长效的用地供应机制和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扩大融资渠道、完善激励政策,以政府投入为引领,带动社会资金投入。
(二)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推进完善保障性住房工作的“三个机制”建设。一是完善保障房项目信息化管理机制,全面推行信息化申请、登记、审核、分配、签约流程;建立保障家庭信用档案,完善公租房准入退出动态监管机制。二是细化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实施细则,制定适应本区实际的公租房租赁管理、物业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岗位职责和人员管理制度,打造和谐宜居公租房社区。三是指导产权单位理顺管理机制,建立企业公租房规范运营管理模式 。
(三)强化准入退出监管。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协调职能,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落实各镇(街道)、社区住房保障机构和人员,加强人员业务培训,稳定队伍;三是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配合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完善个人信用档案,并纳入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共享质量,提高审核的公信度和运行效率,增强退出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社会监督力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公众广泛监督、企业日常监管、政府行政执法的多层管理体系。
(四)提高保障性住房品质。
坚持好事办好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安全关,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提升保障房的品质,营造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一是保证房屋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有关建筑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管部门责任,努力做到保障房与商品房同房同质;二是要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社区养老、医疗、教育、文化体育、商业、交通等服务设施要标准到位;三是要提升居住小区品质和物业管理,保障房小区居住环境、楼体外观等应与周边商品房保持协调;四是不断优化保障房户型设计,坚持以人为本,合理利用房屋空间,在有限面积内,要充分考虑到居民生活的功能需求,实现宜居、安全、便利。
(五)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在优先满足社会中低收入家庭公租房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大兴区人才引进政策推进人才公租房分配,探索开展集体租赁,重点解决我区无房新就业大学生、青年教师、医生等社会公共服务人员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逐步扩大被保障对象范畴,提高分配效率,减少空置,并促进职住平衡。
(六)优化保障性住房入住流程。
在组织保障性住房竣工入住时,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准备工作到位,建设主体会同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提前制定入住方案及应急预案,为实现有序入住和应对入住时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二是现场服务到位,区住建委组织相关人员到交房现场服务、提供政策咨询。属地镇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等在入住现场派专人24小时盯守,设立专门咨询台,随时解决居民入住时出现的各类问题;三是信息反馈到位,建设主体每天上报入住情况及业主集中反映的相关问题,保证领导实时掌握入住动态;四是后续维修到位,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成立专门的维修队伍,配备专业性强、有责任心的维修人员,对日常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解决,避免因房屋质量产生矛盾纠纷。
(七)完善社会监督体系。
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档案,协调与银行、公安、民政、社保等部门信息互通,逐步实现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准确,增强退出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提高审核的公信度和运动效率。营造全社会参与、多层面监督的氛围。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和平台,加大对保障房法规政策的宣传,提高各项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公正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坚持问计于民,认真听取住房困难群众的诉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