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情况的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来源:区人大网站作者:人大

分享:
打印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检察监督情况的工作报告

  ––2012年5月23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永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就近三年来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进行报告。

  2009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和市检察院《实施意见》,着力提高刑罚执行检察监督质量和效率,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

  一、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针对当前刑罚执行活动的薄弱环节,以及制约监督工作的瓶颈难点,区检察院强化监督措施,切实以重点工作的推进带动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发展。

  (一)加强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监督。切实把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贯穿于刑罚执行活动的始终,对严重影响刑罚执行活动的违法侵权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落实整改。三年来,通过在区看守所监室内和会见室设立检察官信箱,受理在押人员及其亲属控告、举报信379件。对属于检察职责范围内的控告、举报,依照法律程序,及时查办;不属于检察职责范围内的,移送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进行查办。以上两项工作结果分别及时告知控告人、申诉人。三年来,针对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共向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书12份,均得到了整改和回复。如2011年7月,针对在押人员苏长中被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六个月后,未及时交付监狱执行的问题,依法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得到有效纠正。

  (二)加强诉讼羁押期限监督。纠防超期羁押始终是一项备受社会各界密切关注的重要工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已经建立的羁押期限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作用,加大纠防超期羁押力度。三年来,针对在押人员超期羁押问题,向办案单位发放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均已得到整改。如2011年5月,发现3名在押人员被超期羁押,向办案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促其及时予以了纠正。

  (三)加强在押人员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三年来,共检察监督看守所呈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件,法院呈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8件。对于呈报的暂予监外执行,采取审查被呈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残鉴定和病历资料,列席看守所和法院审核拟呈报暂予监外执行的会议,向有关人员了解被呈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表现情况,撰写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检察监督审查意见等程序方法,进行检察监督。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程序方法的严谨性和严肃性,提高了监督效能,有效预防了违法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一是进行日常驻所检察。通过深入看守所监管现场,增加巡视检查时间和次数,力求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增强狱情动态掌控处置能力。三年来,共进行日常驻所检察647天,发现各种监管安全隐患200余次。二是加大投入,升级检察院(住所)检察室监控录像等设备,通过技防设施的完善,提高检察监督工作效能。三是积极会同区看守所开展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了看守所安全和改造秩序稳定。如在开展械具、禁闭使用情况专项检察活动中,采取“ 一清、二核、三检查”的工作方法:“一清”,就是查清看守所目前正在使用并存有的械具种类和数量以及禁闭室的相关情况;“二核”,就是核对看守所械具的登记造册情况,看其是否与械具实际种类和数量一致;“三检查”,就是检查看守所械具是否有专人保管、是否有专门的地方存放。通过上述方法,摸清核准,全面掌握情况和问题。针对摸底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看守所械具存放条件差、保管人员不固定、审批理由不具体等问题,向看守所提出督促整改意见,看守所及时进行了改进,确保了专项检查活动的成效。

  (五)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为了扩大看守所职务犯罪预防效果,拓宽开展看守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途径,创办《大兴监所预防专刊》,共刊发39期,内容涉及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检察职能的介绍、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例分析、监管场所职务犯罪预防方法等内容。预防专刊受到了区看守所干警的欢迎。

  二、创新工作思路,改进监督方法

  以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基本立足点,积极探索适应社区矫正特点的检察监督方式,努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利用“中途之家”教育基地开展教育、监督和维权。与区司法局等单位联合建立教育学习和劳动改造等多功能合一的固定场所––大兴区社区矫正“中途之家”教育基地(以下简称“中途之家”)。每月举办一次社区服刑人员初始教育活动,就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奖惩程序等知识对新纳入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遵规守法意识。同时,为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在“中途之家”设立检务公开栏,悬挂检察官信箱,畅通了社区服刑人员控告、举报和申诉渠道。为深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的社会管理创新,在每个乡镇司法所设立联络员,定期设定议题,在“中途之家”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二)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监督。通过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检查活动,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检察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对于多次教育无效,仍然拒绝接受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强化对收监处理环节的监督,在有效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震慑其他社区服刑人员。

  (三)联合多方力量有效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实际困难。在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技能培训、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指导、促进完成学业和再就业、“三无”人员临时安置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实现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和尽快融入社会。

  三、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监督机制

  从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遵循刑罚执行检察监督的特点、规律,将多年来的做法和经验予以总结归纳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对内增强协作配合和规范管理,对外理顺监督制约和职能衔接关系,促进了监督力度和工作成效的提高。

  (一)与区看守所联合签署《构建预防和纠正被监管人员超期羁押联动机制协议》。明确了诉讼羁押期限检察的主要内容,规定了诉讼羁押期限检察的工作方法,规范了诉讼羁押期限检察的操作程序,细化了诉讼羁押期限检察的工作流程,建立了诉讼羁押期限检察的保障机制,有效预防和纠正了看守所内超期羁押现象。

  (二)制定《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械具使用检察监督办法》。规定了看守所可以使用械具的种类,看守所械具使用检察监督的内容、方法、程序、频次,检察监督台帐的建立,及时介入调查因械具使用引发的在押人员伤残死亡事件,在押人员家属及其律师的控告和申诉的调查答复等内容。加强了对区看守所监管执法的监督工作,提高了监管质量和监督实效。

  (三)与大兴区人民法院召开关于暂予监外执行若干问题联席会议。为进一步规范犯罪嫌疑人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解决暂予监外执行活动中“暂予监外执行”变“长期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残鉴定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等问题,与大兴区人民法院召开专题联席会议,总结近年来检法两机关在犯罪嫌疑人暂予监外执行法律适用和法律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分析当前犯罪嫌疑人监外执行法律适用和法律监督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强调了对暂予监外执行活动进行同步监督的检察理念,并形成会议纪要。纪要包括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审批程序、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要求、证明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的证据材料来源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了法院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活动和检察院的监督活动。

  四、存在的问题

  三年来,区检察院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全市检察监督工作考核评比中位居前列。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工作仍存在与新形式、新任务不协调的问题。主要有:一是由于受目前区看守所的硬件条件制约,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不足,检察院驻区看守所检察室没有独立的监控设备,不能做到可视、可存和随时调取监控录像,影响了监督效果;二是监所检察队伍结构和人员配备及人员素质能力与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对刑罚执行检察监督重点工作,尤其是对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推进措施研究思考还不够到位,及时发现和查办违法案件的能力还比较弱。

  五、今后的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和主题,进一步加大刑罚执行检察监督力度,重点在强化监督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上下工夫,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克服硬件条件不足,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针对区看守所硬件条件差、技防薄弱的现状,检察人员将做到严格执法、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继续突出刑罚执行检察监督重点,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中各重要环节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同步监督,及时发现并坚决打击牢头狱霸,纠正超期羁押、徇私枉法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止和化解因监管执法不严、不公、不规范诱发的各类社会矛盾。

  (二)加大培训力度,配齐配强监所检察人员。一方面,通过强化培训,不断提高监所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提升监督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大检察人员交流和轮岗工作力度,形成良好的监所检察部门内外部人员循环机制,进而优化监所检察人员结构。

  (三)采取有效措施,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在积极开展监管部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一是增强查案意识。注意从日常检查中捕捉和发现不正常执法现象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增强查案信心。二是理清查案思路。注意从通风报信、串供翻供、所外就医、违法暂予监外执行等重点环节深挖职务犯罪线索。三是积极开展查办工作。严格按照案件管辖规定对监所案件行使侦查权,坚决查办违法案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检察院将不断巩固工作成果,逐步完善刑罚执行监督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进一步巩固监督成效,为积极推进监管法制建设,维护公平正义,确保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