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7月20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院长 马来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区法院2010年以来人民法庭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我院现有黄村、红星、庞各庄、安定、采育、榆垡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7个派出法庭。人民法庭现共有干警87人,其中法官及法官助理44人,书记员36人,派驻法警7人。在编干警中,硕士学历27人,本科学历18人。近年来,我院人民法庭工作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群众的关心支持下,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牢记“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庭庭训,审判职能进一步发挥,法庭设置更加合理,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条件有效改善,为促进我区新农村建设、推进两区融合和优化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人民法庭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基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2010年以来,我院7个人民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2129件,结案20290件,分别占全院收结民商事案件数量的68.64%和70.22%。2011年法庭收案量与2010年相比增长5.83%。在案件数量增长的同时,案件类型也从以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债务纠纷为主,转变为涉拆迁纠纷、医疗纠纷等疑难复杂案件并存的态势。在困难与压力面前,全体法庭干警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全力做好审判工作,依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为重点工程建设护航。各人民法庭紧密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妥善应对全市重点村拆迁、首都新机场、南海子公园、开发区扩区、京沪高铁等重点工程项目引发的民事纠纷。在化解涉拆迁案件中,与基层政府和拆迁指挥部建立联系制度,全面了解司法需求,及时审查立案,主动到拆迁单位、派出所、村委会调取证据材料,做到快送、快审、快结、快执。在有需要的情况下,法庭提前介入,配合政府和人民调解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法律答疑活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榆垡法庭专门制定工作方案,从推进便民诉讼、联动化解纠纷、坚持专业化审判、加强就案讲法等四方面助力南部新航城建设。
二是科学调整法庭设置,服务新区工作大局。2011年9月,我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正式挂牌成立。该法庭审理和协调涉及开发区的民事、商事、劳动争议和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审理和执行工作。开发区法庭成立以来,已结案378件,结案标的1948.54万元,进一步便利了当事人诉讼,及时化解了矛盾,为推进全区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聚集区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增设法庭的同时,我院还根据“两便”原则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对部分法庭的管辖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目前,全院人民法庭的管辖覆盖更加全面,布局更趋合理,职能发挥更加充分。
三是依法调处涉农村生产经营纷争,引导农村生产经营有序发展。2010年以来,各法庭妥善审理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租赁纠纷案件1586件,保障了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妥善审理各类涉农合同纠纷案件7010 件,规范城乡市场秩序,推动城乡经济健康运行。注重平衡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背后的利益关系,引导建立诚信交易、适度合理的农村土地利益分配格局。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农企业的引导,保障农村经济的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
四是妥善化解与农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的生活秩序。2010年以来,各法庭妥善审理婚姻家庭、赡养、扶养等案件5107件,努力促成家庭关系的和睦稳定。妥善审理各类通风、通行、排水、采光等相邻权纠纷案件138件,促进了邻里关系的和谐。同时,依法公正审理各类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赔偿案件4200件,有效制裁侵权行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了纠纷激化。
(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优势,实行全程全方位调解。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诉前、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在法官开展调解的同时,常驻法庭的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调解。庞各庄法庭两名人民陪审员在陪审一起离婚案件中,利用中秋佳节假期,到当事人双方家里分别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重归于好。各人民法庭还积极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和方法,如黄村法庭首创“三三三”式调解法,推行庭前协商、保障兑现、政策激励三步调解方式,建立院领导调解、主审法官调解、人民陪审员调解三级调解机制,实施法官释法理、找焦点、选突破口调解工作三步走,积极促成案件调解。2010年以来,各人民法庭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10925件,调撤率达到53.84%。
二是推进多元矛盾化解体系建设,完善“大调解”格局。我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多元调解体系建设的意见》,由各法庭牵头,镇党委统一协调,积极搭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无缝对接的矛盾化解平台,有效化解重大敏感案件和涉民生案件,力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化解在源头。如红星法庭充分运用四元一体多元纠纷化解网络,与司法所、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镇综治办联合开展矛盾化解工作。2011年以来,186件案件通过化解网络实现诉前调解,301件案件通过化解网络实现诉中调解或撤诉。
三是拓展司法职责,强化法律服务功能。与辖区政府部门建立信息联动机制,加大对审判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滞缓农村发展问题的调研,从法律角度提出社情预测和促进基层工作开展的建议,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2010年以来,各人民法庭向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34份。对于可能影响稳定及发展的重点案件,及时与辖区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大力开展“司法赶集”、“法庭课堂”、“半边天”法律讲座、社区普法等多类别多渠道多层级的普法活动,提升辖区群众的法律素养和基层干部的依法履职能力。
(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一是加强审判管理,让当事人打一个“公正”官司。积极开展庭审评查活动,各法庭法官人人开观摩庭,接受其他法官的评判,提高了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实行裁判文书书记员、承办人、庭长、文书校核室四级校核制度,最大限度减少、避免裁判文书瑕疵。各法庭实行全年目标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人人头上有任务,项项任务有要求,条条要求有标准的管理格局,确保公正审判和均衡结案。
二是推行制式服务,让当事人打一个“明白”官司。针对农村当事人文化水平不高、诉讼能力较差的普遍现象,多措并举指导群众提高诉讼能力。在各法庭内设立公示栏、宣传栏,公开案件诉讼费收费标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义务、举证须知及审理流程等。向前来立案的群众提供《诉讼风险告知书》及《举证通知书》,确保当事人能够结合案件及时准确举证。庞各庄法庭制作“便民联系卡”,公开法庭管辖范围、立案时间安排、法官联系电话、法庭及缴费银行网点路线图等信息,畅通当事人与法官的联系渠道。
三是创新立审方式,让当事人打一个“便捷”官司。构建立审便民网络,实行电话预约立案、上门立案、邮寄立案、流动立案,设立“急案法庭”、“农忙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预约法庭”等,着力解决部分农村群众立案不便的问题。对农村当事人不便应诉的案件,人民法庭还组织到当事人家中、田间地头巡回审判、就地调解。2010年以来,各人民法庭共开展巡回审判320余次。
四是营造人文诉讼氛围,让当事人打一个“受尊重”的官司。各法庭设置当事人休息大庭、和解室。建立快立、快审、快调、快结的诉讼绿色通道,及时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特殊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交等举措,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9.93万元。安定法庭推行《温情服务公约》,法庭工作人员在服务标准、职业道德、司法礼仪和诉讼指导四方面作出承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民法庭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强化法庭规范化管理,改进司法作风。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通过理想道德和职业理念教育,促使人民法庭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规范文明司法为核心,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将每年4月的第二个周五定为法庭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走进法庭,通过检查工作、旁听案件、观摩调解和现场普法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注重司法能力建设,培养法庭审判人才。每年开展一次人民法庭专项培训活动,每3年对人民法庭庭长及其他法官轮训一遍。举行办案竞赛、岗位练兵、文书评比、学术研讨会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庭干警法律适用、庭审驾驭、法律文书撰写和调解工作能力。通过庭前走访、判后回访及老法官的“传帮带”作用,培养青年法官“接地气”的意识和能力,帮助青年法官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3年来,7个法庭先后有8名法官荣获市级以上荣誉,占全院获市级奖项数量的80%以上。一名法庭法官入选市委政法委“十、百、千”人才库,并被评选为“新区优秀青年人才”,两名法官被市高级法院授予审判业务标兵称号。
三是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推进法庭文化建设。配强法庭中层领导干部,2010年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拔7名法庭中层领导,均为硕士研究生学历。将新招录大学生充实到法庭一线,发挥其理论功底扎实、思想作风优良的优势。向人民法庭派驻正式编制法警,负责送达、安保等工作,缓解法官的非审判事务工作压力。努力把法庭文化建设融入到思想建设、审判业务、法庭管理的各个方面,实现干警个人价值和法庭整体司法能力的双提升。
(五)推进强基工程,提升物质保障水平。
一是物质装备不断改善。先后对庞各庄、安定、采育三个法庭进行装修扩建,黄村法庭和开发区法庭完成选址、装修工作。增建或改造法庭安检场所,配齐安检门、X光机、液体检测仪等安检设备,人民法庭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加强。采育、红星、庞各庄、榆垡等4个法庭列入全市33个人民法庭改扩建计划,其中采育法庭正在申报项目立项,其它3个法庭也在抓紧推进各项手续的办理工作。
二是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建立人民法庭庭审信息系统、高清庭审视频平台,人民法庭可和院机关召开远程视频会议,各法庭庭审过程实现100%光盘刻录。诉讼文书与办公文件印制系统投入使用,派出法庭诉讼文书与办公文件可在院机关统一排版、统一印制、统一盖章、统一配送,法庭诉讼文书签章难的问题彻底解决,审判效率极大提升。
二、当前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随着辖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涉拆迁案件、农村土地租赁纠纷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明显增多,当事人难找、法律文书难送达等问题突出,法庭办案压力巨大。红星、黄村两个法庭法官2011年人均结案数在300件以上,最多结案470件。
二是法庭干警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当前法庭青年干警多,且大多为外地生源,对我区经济社会方面的了解尚显不够,化解基层矛盾的经验不足,化解手段比较单一,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三是法庭干警激励、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庭干警身处基层一线,工作环境单调枯燥,常年加班加点,身心健康受到影响,不利于法庭工作的长期健康发展。
四是部分人民法庭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法庭因建设时间较早或建设用地限制,建筑面积小,设施陈旧,审判法庭数量欠缺,距离人民法庭的规范化标准尚有很大距离。
三、下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主要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将按照最高法院提出的“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五化法庭”标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挑战。
一是立足审判职能,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增加人民法庭力量配备,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依法、稳妥、高效地处理好新农村和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引发的各类案件,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冲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定分止争、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的职能作用。强化基层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进法庭”活动,完善多元矛盾化解体系,加强对基层民调组织的培训和指导,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夯实法庭工作基础。紧密结合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法庭建设,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帮助青年干警熟悉本地风俗习惯、社情民意,提高法庭干警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法庭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加强人民法庭文化建设,丰富法庭干警文化生活,缓解工作压力,保证身心健康。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努力为法庭干警办实事、办好事,帮助法庭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以人文关怀不断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改善法庭硬件设施,提高物质装备水平。进一步加快人民法庭改扩建工作,年内完成黄村法庭的迁址工作。加强法庭硬件和软件建设,在物质装备上优先配置,不断提升法庭的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人民法庭建设工作,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指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我院将以此次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人民法庭工作情况汇报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各项建设,全面提升人民法庭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和能力,为建设宜居、宜业、和谐新大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