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年7月2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区农委主任 郑小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就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大兴区紧紧围绕农业部、北京市农委、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部署,以“国家农产品安全区”创建工作为抓手,通过顺向推动和逆向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质量监测,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三品”认证,加大宣传培训和服务指导,逐步建立了区、镇、村三级监管体系和区、镇、基地三级检测体系,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稳步提升。
大兴区自2002年开始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十几年来,建设农业标准化基地200余家,覆盖蔬菜、西甜瓜、果品、奶牛、生猪等主导产业(随着清退拆腾等工作的推进,目前现有标准化基地90家);完成全国绿色食品5万亩西瓜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认证“三品”基地161家,“菜篮子”产品认证率已达62.1%,并先后取得了大兴西瓜、安定桑椹和庞各庄“金把黄”鸭梨三个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2016年,大兴区参与了“国家农产品安全区”创建工作,连续两年通过农业农村部考核验收,今年将正式获得“国家农产品安全区”称号。
二、2018年重点工作与进展情况
(一)持续开展农业生产环境监测工作
根据北京市农业产地环境监测工作部署会精神,制定印发《2018年大兴区农业环境监测实施方案》,开展基本农田定位监测(根据市级监测情况,我区2017年底基本农田土壤重金属综合污染指数为0.293,小于0.7的土壤污染指数评价标准,属于清洁等级)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同时,继续开展我区产地环境长期定位点监测。以上工作计划采集样品533个,目前已完成60%,覆盖南九镇约209个村。采集完成后将分别送市农业局和区检测中心进行检测。为下一步市级划分土壤类别提供依据。
(二)稳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管理与“三品”认证工作
制定了《2018年农业标准化基地、“三品”基地建设实施细则》,继续以“稳增长,树典型”为方向,具体落实4项重点工作:一是培育、发展新建标准化基地,确保标准化覆盖率稳步增长;二是继续开展市级优级标准化基地等级评定和动态管理工作,推荐市级优级基地,并对满5年的市级优级基地进行复查;三是树立典型示范基地,着力打造质量安全、产品优质、具有一定市场占有率且示范带动力强的品牌基地;四是加强全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探索建立全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示范基地试点。同时,持续推进我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制定了《2018年大兴区“三品一标”工作实施意见》,截至目前,全区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基地共9家,复查换证基地5家,已完成基地申报工作,现进入现场检查阶段,计划7月底前完成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产品样品的送检工作。
(三)多措并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进一步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逐级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百余份。加强对农资店、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生产园区、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巡查。严格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管控。上半年,共开展检查35次,检查生产主体80余家,同时根据市农业局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三品”基地专项检查,出动检查人员108人次,检查无公害、绿色、有机基地171家,市场23家。
(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
一是制定印发《2018年大兴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明确全年抽检任务,细化抽样和检测要求,其中定量抽检任务为3000个,镇级速测5.5万个,截止目前已完成定量检测1470个、镇级速测2.9万个。二是组织开展区、镇、基地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安全检测能力和数据管理能力。三是规范抽样程序,扩大抽检覆盖率。按照《大兴区食用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抽样管理意见》要求,区镇两级检测机构科学制定抽样计划,严格规范监督检测抽样程序,并采取随机抽样模式,保证检测样品的代表性,进一步提升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有计划开展日常速测的同时,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和主要产品抽检工作,加大对散户、外来租种户的抽检力度。
(五)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源头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管,依法规范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加强对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年底前全面清退小、散、乱农资店。截止目前,检查农资企业484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320人次,查办违法案件10起,查扣散种子140公斤,清退无证无照、小散乱农资门店15家。推进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强化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工作,上半年制定了《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农药经营许可审批程序》、《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等制度,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的规定》、《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表》、《农药经营许可办结意见》等相关规定,邀请专家为农药经营企业解读《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截至目前,已办结《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一家。同时,按照市农业局要求,结合农业种植情况,拟定在庞各庄、长子营、安定镇设置3家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店,积极配合市局完成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的布局和行政审批工作。
(六)完善镇级管理站建设,提高基层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快镇级管理站建设,按照建设要求和考核标准,切实实现“五有”(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目标。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18年拨付南九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000余万元,保障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等工作正常运转。二是加强薄弱环节监管。通过实地调研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现阶段各镇农产品监管现状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措施,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职责,提升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水平。
(七)加大宣传培训,提高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意识
分层次分内容开展各类培训。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培训。上半年开展了农业标准化体系构建培训、农药使用培训及生产过程管理培训。针对标准化基地、“三品”基地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标准体系建设、基地生产管理与记录、投入品出入库及使用记录、内检员记录等问题进行了分类梳理,并结合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培训中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培训人员约180人次。二是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重要节点、时节,通过“五进五送”、“法制赶集”等形式,开展“3.15”、“打假护农保春耕”法制宣传活动。共计组织宣传活动8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5万余份。媒体宣传报道4次。
三、存在问题
(一)农资经营不规范。农资经营市场较“乱”,一些农资经营部门存在进货渠道、价格、管理和无序竞争现象;农资经营主体较“弱”,目前农资经营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技人员承包经营户、流动摊贩三类经营主体,这些农资经营主体较弱,一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赔偿能力;农资经营布局较“散”,当前农资经营户不仅在集镇存在,在各个村落也大量存在。这样的布局,既不能形成规模,也给行政执法监管带来一定的难度;农资品种结构较“差”,如农药品种,老旧品种占比较大,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特别是生物农药所占的比重较小,很多品种是小厂家生产,质量得不到保障。
(二)农业标准化基地发展受到制约。目前,我区新发展标准化基地规模均参照北京市优级标准化基地规定的相应规模进行建设(蔬菜、西甜瓜、草莓露地规模100亩以上,保护地规模50亩以上),以便能持续提升基地发展水平。但现阶段能达到一定规模的基地已经基本饱和,小、散基地受制于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程度低的影响,较难实现统一管理和生产。
(三)镇级管理站不健全。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主要依托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大部分挂靠在镇科技站、农服中心或农办),按照“五有”标准(有机构、有职能、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去衡量我区管理站建设,普遍存在有机构缺编制、有职能多兼职,有人员常流动,缺资金缺设备等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相对敏感、严肃和专业的工作,部分镇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站与旅游、新农村、经管等部门合署办公的情况,从而造成管理人员对应部门多、内容杂,难以专心、高效开展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同时也不利于镇级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四)综合执法体系不健全。目前镇级监管只停留在日常巡查、检查、产品抽检方面,出现问题无法进行执法,因为镇级没有执法权。这也是多年来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的瓶颈问题,即区级层面执法体系不顺和是镇级执法体系缺位。从区级层面讲,目前农产品、农药、肥料等涉及农产品安全的行政执法主体只有区农业局,而实际开展相关业务服务、检查、执法的是区种植中心下属农药管理站、土肥站和种子站(委托执法),这就产生了“主体资格与权力行使”矛盾关系,这种体制上的不顺造成了具体工作中监管执法力度薄弱。从镇级层面讲,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具有对农产品生产日常管理和产品速测的职责,并要求其负责对镇级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巡查,但由于镇级没有执法权,客观上使得“最接地气”的监管层缺乏监管力度。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深入推行农药连锁经营管理
一方面,研究推进农药连锁经营模式,加大管控力度,通过引进大品牌农药连锁经销商,与农资店进行对接,统一进货主渠道,确保农药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研究制定奖惩措施,对诚信守法经营企业给予奖励,对失信违法经营企业联合惩治。另一方面,继续开展农资店整顿清退工作,与工商部门联手,加大对异地、无证无照、小散乱农资店的清查,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环境。
(二)提升农业标准化基地生产和管理水平
一方面,努力提高覆盖率。加大对小散户标准化知识的宣传贯彻,逐步引导其加入合作组织,参与统一化生产和管理。另一方面,大力提高现有基地水平。为现有标准化基地创造条件,与科技部门联手,引进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绿色防控等先进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强化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标准落实,全面提升全区标准化生产水平。
(三)加快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根据农业农村部及市级相关要求,区农委已经着手制定加快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下一步重点抓好工作的推进和落实。通过强化监管机构职能、配备专职监管人员、完善硬件条件、保障专项经费等措施,进一步加强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增强农业生产主体的责任意识及守法意识。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与培训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采取各种形式,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基地,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到广大消费者,培训到每个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氛围。
(五)加快研究建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提请相关部门加快研究组建大兴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赋予其相应的行政权利和职责,从而将原来分散在农业种植、农机监理、动物卫生监督、渔政等机构的执法职能进行有效整合,化零为整。建议参照镇级食药所建设模式,建立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使得区镇能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