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兴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来源:作者:大兴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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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大兴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3月26日,大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大兴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议意见如下: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按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财政局下达大兴区2024年提前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规模和结构,区政府提出本区2024年提前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0.71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务。区政府拟使用43.54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再融资额度情况

按市政府批准、北京市财政局下达大兴区2024年政府再融资债券的规模和结构,区政府提出本区2024年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134.75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额度,用于偿还部分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区政府拟足额安排使用。

三、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区政府提出本次区级预算调整涉及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再融资债券额度事项。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0.71亿元(拟使用43.54亿元、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134.75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述事项应纳入地方政府预算管理,经区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审批通过。

本次区级预算调整事项涉及的资金规模为178.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不涉及调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分别由227.89亿元增加至406.18亿元。调整后,区级预算收支平衡。

四、审查意见

会议认为,区政府拟定的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符合国家规定、安排合理;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是可行的。根据相关规定,同意批准区政府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管好用好新增债券资金,会议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快资金拨付,推动重点项目建设提速。

确保新增债券资金第一时间拨付至项目单位,匹配项目建设周期资金需求,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债券资金在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的同时,加强审核把关、完善支付手续、坚持依法合规、确保管理规范。紧盯债券项目建设速度和效率,定期跟踪项目实施,统筹各方力量合力打通阻点难点,推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二)聚焦项目绩效,助力债券资金提质增效。

压紧压实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体系。做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严把专项债券项目成熟度、合规性、平衡能力三道关口,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安排债券资金前置条件。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和绩效审计结果应用,研究与后续额度分配的挂钩机制,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三)有效防范风险,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入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加强对项目融资收益平衡变化的动态监测,做好对偿债资金来源的提前谋划,确保每个项目都有可实现的资金来源。进一步夯实债务管理基础,不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风险处置机制,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健全化债长效机制。

区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1个月内,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6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公室对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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