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大兴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4年7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兴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医保基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紧紧围绕落实医保经办服务主线,牢牢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扎实推进医保改革,切实加强基金管理,着力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全方位宣传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增进全民对医保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运用多媒体和传统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医保政策、经办程序、报销范围比例、个人账户用途等医保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合理有序就医,主动维护医保制度的稳定运行。进一步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北京普惠健康保”“家庭医保金额共济”等公共服务政策的宣传,让老百姓了解熟悉这些政策举措。将依法使用医保基金宣传融入日常工作,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知法、守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的社会氛围。
完善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持续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和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依法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运行分析,做好基金运行监测预警,认真分析医保费用支出异常原因,积极采取相应的控费措施。完善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强化基金中长期精算,构建收支平衡机制,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做好基金运行评估和风险监测,及时化解风险,堵塞漏洞。完善社会监督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实现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良性互动。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基金监管效能
充分运用数据资源优势,建立重点指标监测制度,加强对投诉举报线索、专项整治情况、智能监控结果、典型案例等信息数据的分析,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发挥信用在提升监管效能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智能监控及现场检查,规范诊疗行为;加大对异地就医的联合稽核,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金监管水平
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提高医保经办能力,完善岗位责任、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注重基层基金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医保基金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以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专业性为抓手,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基金监督检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执法体系,不断提高监管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应用,全面实现医保基金智能化监管,用好用活用准大数据分析,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
区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1个月内,请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方案送交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办公室,6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办公室对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