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7日在北京市大兴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院长 马来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主要工作
2010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和市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按照“改进管理、加强学习、完善架构、转变作风、夯实基础、精细司法”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好首都和全区工作大局,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0年,我院案件呈现出数量居高不下,类型日益多样,涉拆迁案件、群体性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增多,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尖锐,审理难度增大等特点。我院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503件,同比下降0.17%;审(执)结案件19446件,同比增加0.21%;解决诉讼标的额21.03亿元,同比增加0.1%,为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审结刑事案件1327件,判处罪犯1790人。严惩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48件,判处罪犯237人,其中95名罪犯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审结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制售假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8件,判处罪犯124人;审结贪污贿赂、职务侵占犯罪案件41件,判处罪犯55人。加大对侵财、贪利犯罪适用财产刑力度,共判处罚金1071万元,剥夺罪犯重新犯罪的资本。对初犯、从犯、偶犯、过失犯等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深的罪犯依法从宽处理,对未成年罪犯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共免于刑事处罚5人,判处缓刑503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
(二)有效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民生,促进发展
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合同、权属、侵权等各类民商事案件11845件,解决诉讼标的额12.52亿元,切实维护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促进了市场交易秩序的稳定。妥善处理因拆迁引发的房屋买卖、土地承包、分家析产等案件,做好研判及应对协调工作,有效化解大量纠纷,为全区城镇化建设的稳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深入推进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开展全程、全员、全方位调解,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5.42%,同比提高4.75%。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讼程序启动前。积极参与大调解格局建设,派出法庭通过与镇(街道)司法所和村、居委会调解组织建立的诉调联动机制,将涉及劳动争议、邻里纠纷等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依法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推动建立和谐的行政管理秩序
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土地、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治安等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9件,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5件。坚持与行政机关开展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加大重大复杂案件协调力度,注重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妥善化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扩等全区重大项目实施中发生的行政纠纷,保障了重点项目的顺利进行。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推进执行机构建设,成立执行局,增加执行部门的人员配备。探索分段集约执行机制,将3万元以上金钱给付案件的实施权、审查权分解,由不同的承办人负责,强化对执行权力的制约;成立查控组专职负责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和工商档案等信息的查询和财产的控制,实现评估拍卖、发还案款等工作的集中办理,提高了执行效率。切实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加大拘留、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媒体公开曝光、限制出境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每月固定两天时间由执行机构主管院长、庭长、执行人员全员接待当事人,直接听取及解决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大局,妥善办理一批涉及全区重点工程的执行案件。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6085件,执结标的额8.3亿元。
(五)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干警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宣讲法律,积极接待干部、群众、学生旁听案件审理。重视法制宣传,加强与媒体的深度合作,与《法制晚报》、《大兴报》合办法制宣传专栏,加大就案说法力度,全年共发表法制宣传稿件3000余篇。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管理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41件,帮助相关单位改进管理、堵塞漏洞。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120名适用缓刑犯罪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教,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罪犯回归社会工作。
二、完善司法为民举措,保障当事人的合理要求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断丰富便民利民措施,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一)改进便民服务工作,保障当事人及时行使诉讼权利
我院立案工作原由派出法庭和立案庭分别负责,派出法庭管辖案件的当事人只能在固定立案日到法庭立案,给当事人诉讼带来不便。我院今年建立了大立案工作模式,立案庭统一行使立案权,同时到派出法庭巡回立案,保证相关当事人可以选择地点随时立案,同时实行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成立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增强窗口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导诉、案件查询、代收诉讼材料等服务。完善来访接待制度,每天有一名庭长在立案大厅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6.15万元。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处理涉及农民工、老弱妇残及经济困难当事人的案件,对卧病在床的当事人实行上门开庭,强化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坚持司法公开,增加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73件典型案件进行庭审网络文字和视频直播,刑事和商事裁判文书实现网上发布,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以“阳光司法,感受公正”为主题,积极组织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村镇人民调解员、部队官兵、大中学生近距离感受法院审判工作。深入开展“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院领导分别带队深入部分乡镇、社区、企业,采取座谈交流、法律宣讲等方式,了解基层群众对我院工作的意见和需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设立信访办公室,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做实做细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对信访老案、难案逐案研究,院长、主管院长亲自参与化解;对因案件而生活困难的信访者,启动司法救助资金予以帮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多措并举,化解仅凭法院力量难以解决的案件。坚持源头预防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审判作风,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今年我院涉诉信访工作呈现出初信初访率和重复信访率双下降的良好态势,全年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40%。
三、切实完善审判管理,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结合审判规律和特点,完善审判管理,规范法官裁量权,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一)加强审判监督,确保办案质量
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和发回、改判等案件,由院、庭领导负责评查,针对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针对涉及拆迁、房地产、劳动争议、交通损害赔偿等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案件,认真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制定统一的办案规范。成立裁判文书校核室,由专业人员对法律文书进行校核,文书质量明显提高。
(二)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努力提高办案效率
严格案件审限延长报批条件和程序,加强对审限中止事由的监督,减少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推进均衡结案工作,合理确定审判业务庭的季度和月结案率,对审判人员核定办案数量的最低指标,按期考核,公开排名。实行民商事审判周报和执行工作月报等制度,严格落实提示、通报、督促机制,提高结案效率。全年结案率达到96.25%。
(三)大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审判行为
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出台《落实审判公开规定》、《执行工作规范》等制度,形成较为完整、科学、规范的内部管理体系。狠抓制度落实工作,对案件审限、诉讼保全、上诉卷宗移送、审判人员办案态度、接待用语等加强检查,及时通报。认真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细化执行标准,统一法律适用,约束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建立审判作风常态调查机制,针对当事人关注的公正执法、文明服务等事项,随机选取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调查结果纳入对法官的综合评价,促进了审判作风的转变。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坚持抓教育、抓学习、抓基础,努力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狠抓司法廉洁
认真组织专题培训,开展党课教育,举办干警论坛,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落实党支部和党员承诺制,举行新党员集体宣誓和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仪式,开展“党员办案标兵评比”活动,将党建创新与服务审判工作相结合,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案析理”优秀征文活动,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通过学习教育,增强了干警司法为民的意识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审判执行岗位设立廉政监督员,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多措并举落实“五个严禁”规定,加大诫勉性谈话力度,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理。全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二)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干警法律修养
开展干警每人每年至少阅读1本专业书籍及12篇学术文章活动,提高干警的法律理论水平。分专业组织干警集中脱产学习,有针对性地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新招大学生到基层工作锻炼,由优秀法官担任大学生的指导教师,帮助他们尽快掌握审判技能及群众工作能力。
(三)调整部门和人员结构,保证资源合理配置
根据案件数量、审理难度增加,审判专业化要求日益提高的情况,增设8个庭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劳动争议案件等实现专业化审理,信息技术、文书校核做到专职管理。依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2名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优化了中层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完成30名研究生、6名本科生的招录工作,全院研究生学历人员达到96人,占在编干警的43.24%,保障了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五、落实司法民主,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根据政协委员视察意见改进了立案工作。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及时反馈改进情况。积极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区检察院签署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工作规范。以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举为契机,选聘32名新一届人民陪审员,84.8%的普通程序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院迎接挑战、奋力拼搏的一年。我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有效监督的结果,也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凝聚着各位代表的关心、理解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同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面对首都和大兴区发展的新形势,干警的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二是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三是办案质量、效率和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上述问题,我院将继续加强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大兴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两区深度融合关键之年。我院要深入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要求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目标,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首都和大兴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抓好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刑事审判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社会治安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同时落实好宽大政策,做好未成年犯罪审判及轻微犯罪的刑事和解工作,维护社会安定。民商事审判要适应我区城市化进程加速推进的要求,在切实改善民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发挥有效作用。行政审判要坚持能动司法,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好我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执行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努力提高案件实际执行率。成立知识产权审判机构,为我区发展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支持。对高端、新兴产业及跨国企业可能涉及的司法问题进行研究,提高审理前沿、新型、涉外案件的能力,使我院的审判水平适应两区深度融合及我区产业园区未来发展的新需求。
第二,切实改进工作方式,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认真把握群众诉求,规范审判事务集中管理工作,进一步改进立案接待工作,加强立案前矛盾化解工作,发挥信息化建设作用,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制度,严格落实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的公开,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接近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
第三,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促进司法公正高效。抓好案件质量管理,以庭审规范化、裁判文书规范化、卷宗规范化为载体,切实提升审判工作水平,促进案件质量的不断提高。加强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抓好审判效率管理,加强对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强化办案环节间的协调和监控,实现审判、执行工作的高效运转。
第四,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认真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培养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提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继续抓好学习型法院建设,提高队伍司法能力。狠抓工作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确保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改革创新的有力举措,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为建设宜居、宜业、和谐新大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