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号张强-关于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和增加社区组织力量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来源:区人大作者:信息发布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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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建议

  内 容:

  社区承担政府各职能部门一部分基础工作,如党建、低保、社区救助、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统计、社会综治、信访、社保、医保、计生、维稳、流动人口的管理等等。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社区服务群众的数量骤增,社区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其职能作用也越来越重要。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社区工作者承担了大量的宣传、排查、防疫、流调等工作,为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居民健康作出了重大贡献。目前,社区普遍存在工资福利待遇低问题,往往造成人员流动性大,社区难以留住人才,很不利于基层社区工作的专业化发展。

  建 议:

  1.完善社区工作者的薪酬体系。建议规范统一社区工作者年终考核制度,形成政策文件,设定社区工作者年终考核奖,是除去工资外的奖金待遇,按照职务、考核等级拉开档次,激励社区工作者们以更有干劲、更有活力的姿态投入到社区工作中。结合社区岗位、工龄、职业水平等综合因素考量,建立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和薪酬体系,稳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补贴收入,随着社会收入的增长确保社区工作人员的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不断改善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待遇。

  2.落实社区工作者的相应待遇。建议将社区工作者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落实“五险一金”、免费体检、带薪休假及其他工会会员等福利待遇。建立抗灾补助、应急补贴发放制度,激励社区工作者服务热情和奉献精神。推进落实获得“文明社区”称号的社区工作者文明奖待遇,进一步调动社区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对荣获综合治理等先进单位的社区,落实相关政策和补贴,提高基层创先争优意识。建立社区工作者退休生活补贴制度,建议对在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工作连续15年以上的专职社区工作人员退休后,每月在正常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同时,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每个社区管辖面积、人口等实际情况不一样,建议结合社区实际,适当增加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数,并及时补充到位。

  办理报告

  张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和增加社区组织力量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

  收到此建议后大兴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工作会,认真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2023年重点工作。

  二、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为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提高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精细化水平、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制定了《大兴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实施方案》,设置社区共建共治工作者、社区社会福利工作者、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者、社区党务工作者四个专岗,进一步完善社区六大委员会人员架构,满足基层治理需求,并在岗位设置上为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设置专岗,协助解决就业问题。招录方案已经区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已启动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补充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三、规范社区工作者管理,提升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水平

  1.按照市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大兴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实施细则》《大兴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已经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至各镇街,督促指导各镇街落实文件精神,完成社区工作者工资补发及调整工作,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水平。

  2.加强工作待遇保障。为社区工作者增加了以下福利待遇:组织社区工作者加入基层工会组织,为休息日工作的人员合理安排补休,每年享受免费体检待遇,退休后享有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

  3.增加工作激励举措。连续任职满两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规定程序解决事业人员身份;在社区任职满30年、有突出贡献、群众认可的社区工作者,各街道(镇)可探索给予特殊补贴;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参选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担任政协委员,参评劳动模范等。

  北京市大兴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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