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号张娜-关于在医院建立陪诊服务试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5日来源:区人大作者:信息发布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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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表建议

  内 容:

  随着科技的发展,医院的看病模式正在发生变化,很多人第一次去医院,都无所适从,不知从哪开始。且老龄化社会的临近,老年人就医人群日渐增多,很多老年人因儿女不能陪伴,自己去就医,对老年人来说,网上预约、医院就诊存在很多困难。

  建 议:

  为了能够方便大家轻松自如的看病,建议在试点医院建立一支陪诊就医服务队伍,协助一些老年人、孕妇、残障人士、有需要的人士等开展陪诊服务。依据服务内容可收取相应服务费用,服务项目包含:陪同患者前往医院就诊,提供诊疗向导、代替排队、领取药品、陪伴交流以及交通就餐等相关服务的职业。

  办理报告

  张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医院建立陪诊服务试点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区卫生健康委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陪诊服务的政策现状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多个家政机构增设了陪诊业务,或者专门成立了陪诊中介机构,业务涵盖了陪诊师帮助患者完成在医院就诊期间的取号、缴费、候诊、取药、检查等。“陪诊师”这一新的职业的出现,确实方便了不少独自就诊的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患者。同时具备一定医学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陪诊师,不但可以帮助患者顺利完成就诊,还能在陪诊期间安抚患者焦虑的情绪。

  但从目前国家的相关政策来看,“陪诊师”还未被收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还没有统一的职业规范和评价体系。相关法律也没有针对“陪诊师”这一新职业出台具体规定,因此、陪诊师、患者、医院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划分尚不明确。尽管“陪诊师”的出现,解决了部分就医人群面临的困难,但在收费、流程、服务质量等方面,尚存在行业规范缺位的问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良莠不齐。同时,陪诊师的工作涉及患者生命健康权和隐私权,对于陪诊师和顾客双方而言,无论是维权还是赔偿,都是难题。只有将行业引导和市场发展共同推进,才能让“陪诊师”这一职业发挥出更大的社会价值。

  二、我委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结合改善医疗服务行为,持续推进医疗机构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挂号、收费、取药、化验等窗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标识,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咨询台和导医积极宣传各项老年人优待措施,并引导、协助老年患者到专属窗口享受服务。

  2.多措并举满足老年人日常就医需求。各医疗机构通过创新工作举措,不断优化服务内容,满足老年人日常就医服务需求。一是开展党团员志愿服务。有的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立党团员志愿服务岗,采取党员带动团员的形式,利用每日上午固定时间为就诊老年患者提供就医指导和服务帮助,通过代为挂号、取药、缴费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细致周到的贴心服务,满足老年患者实际就医需求。二是缩短老年患者就医等候时间。有的医院在门诊叫号系统中增加了老年患者优先叫号功能。通过在挂号窗口对老年患者身份进行识别并录入叫号系统,在门诊叫号系统中对应的就诊科室前会在该名患者姓名前加注“老”字,并自动优先叫号。三是开展老年人一站式服务。为方便老年人就医,切实解决老年群体老龄、体弱、行动不便等诸多实际困难,有的医院针对老年人特点及就医需求,分别设立老年精神医学中心、老年人就医体验专区,将预约挂号、就诊、缴费、取药、办理住院等功能集中设置,优化布局、简化流程,让老年患者享受一站式服务。四是积极探索开展医务社工试点工作。有的医院积极探索开展医务社工工作,设立医务社工岗位,并参与到志愿服务当中,开展协助老年人预约挂号,使用自助机等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按照市级相关工作要求,督促医疗机构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为老服务,持续增加门诊导诊志愿者数量,进一步落实各项老年人挂号就医工作措施,鼓励各医疗机构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辖区老年人就医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待国家及市级陪诊服务规范行业准入门槛、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明确后,探索医疗机构与有陪诊资质机构合作,尝试为有需求市民提供陪诊等个性化需求服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推进区域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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