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洋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来源:作者:大兴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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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刘洋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41226日北京市大兴区第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由刘代理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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