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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12月26日来源:作者:大兴区人大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华龙等辞去代表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6日北京市大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华龙、高志纯辞去大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