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环保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6日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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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孙  辉(女)      副主任:刘哲宽

  工作职责:

  1.负责联系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规自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2.了解和掌握城建环保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常委会会议审议相关议题提供参考,为主任会议了解有关情况服务;

  3.负责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有关城建环保等方面议题的调研,向常委会及主任会议提供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提出建议、意见;

  4.在常委会领导下,办理城建环保领域相关监督的有关具体工作;

  5.就城建环保方面的工作,组织代表和有关人员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

  6.负责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工作的组织安排和与常委会工作的协调联系,做好城建环保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负责督促有关城建环保工作方面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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