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陈 野 副主任:李爱东(女)
工作职责:
1.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履行职责做好服务工作;
2.组织和参与起草社会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开展立法调研;
3.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社会建设方面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决定重大事项,开展视察等,做好准备和组织服务工作;
4.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就社会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5.负责为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代表议案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6.负责区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系工作;
7.承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