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孔驻军
工作职责:
1.按照《北京市信访条例》第二十九条“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下列信访事项”的规定,代表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受理公民来信,接待公民来电来访,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2.承办全国、市人大交办的信访事项,并经区人大常委会主管领导批准负责上报处理结果;
3.经区人大常委会主管领导批示向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转办、交办重点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
4.定期综合分析研究信访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主管领导汇报;
5.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6.完成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